宇见:市场营销职业真的不好吗?

正所谓“爱人者人恒爱之”,试想,如果上述行为都能通过从业者们的努力抵制而大为减少,营销人都能从本职工作中感受到乐趣,得到用户真心认可的话,那将会是多么令人开心的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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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营销从业者,最近在知乎上看到一个让人蛮扎心的提问——“市场营销真的不好吗?”心中顿时涌起了颇多感触!

难道,这就是今天大多数人(尤其年轻人)对市场营销的典型疑惑吗?这让我很想来和大家认真讨论下,营销真的不好吗?或者说,它哪里出了问题?

是啊!在这个行业中摸爬滚打多年,就我的真实感受而言,市场营销确实有很多“不好”,具体而言,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。

(一)营销的“污名化” 

回想自己刚入行时(大约20年前),“市场营销”还是一个让人感觉比较陌生的概念,彼时大家对它的认知似乎就是——“帮人卖东西,帮企业推销商品”。

接下来的故事各位都知道了,随着各行各业飞速发展,“营销”渐为人知,以至于后来,有人顶着“营销”的“帽子”,来做一些有损消费者权益的事(像是骚扰用户、虚假宣传、低俗炒作、制造文化污染等等),导致今时今日,“营销”正面临着严峻的污名化风险。

生活中,我们不时会被惹人厌烦的铃声打扰,然后看到来电赫然标注着“营销推广”字样。诸如此类,今天一提到“营销”,大家脑海中或许早已埋下了许多负面联想,“营销”被与很多不好的行为方式划上了等号。

而这种污名化倾向,正严重侵害着从业者们的职业境遇,让这个充满魅力的行业,越来越难吸引到聪明的头脑加入进来,令人深感惋惜!

可以说,这就是市场营销当前所面临着的最不好的方面之一。

(二)市场营销的“低门槛”

市场营销的第二个“不好”,是进入这个领域“门槛比较低”,因此容易让人觉得“缺乏技术含量”,但随着自己知识与职业经历的丰富,人们又将很快发现,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认知误区!

乔布斯说过,在软件领域,顶尖高手和平庸者的差距可能会达数十倍!我想这个逻辑在营销领域也同样成立。

在这个格外依赖“老天爷赏饭吃”的行业,诚然,如果你在洞察人心、解读数据、与人沟通、创意表达等方面拥有天赋,必将大大提升自己谋职(乃至于“混得不错”)的成功率,但要想做到“卓越”,和其它很多领域一样,也非得下一番苦功不可。

从这个角度上来看,对那些正在纠结要不要选择营销专业,进入这个领域的年轻人,以及那些正考虑要不要转到营销岗位上的人士来说,虽然我无法判断你是否适合,但仍想提醒大家:

千万不要被市场营销的“低门槛”表象所误导,认为这不是一个值得以长期主义心态来持续探索的领域。恰恰相反,就算资深营销人,在工作中也经常会有一种“原来只是初窥门径”的顿悟感,常常会因为接触到全新的可能性而兴奋莫名。

一言以蔽之,这是一个有足够“技术纵深”可供从业者们提升、发展的领域。

(三)市场营销的“杂背景”

营销“低门槛”的特征,为更多择业者提供了工作机会,但同时,也难免给人留下“从业者良莠不齐”的印象。

而这一点,再加上市场营销的第三点“不好”——它背后杂乱纠缠的知识谱系,就更容易让人们对这门学科心生疑惑了:“市场营销究竟是学什么的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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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:营销背后的知识谱系,摘自宇见新书《洞察力2.0》

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,过去,我曾将市场营销背后的知识谱系,大致梳理为五个分支学派:

  1. 以克劳德·霍普金斯、大卫·奥格威为代表的广告学派,将“创作有推销实效的广告”作为核心关切,代表作有《科学的广告》、《一个广告人的自白》等;
  2. 以彼得·德鲁克、菲利普·科特勒为代表的管理学派,关注如何为企业建立科学的营销管理流程,代表作如《营销管理》等;
  3. 以艾·里斯、罗伯特·西奥迪尼为代表的心理学派,关注如何基于消费者的心理机制、心智规律来组织营销活动,代表作如《定位》、《影响力》等;
  4. 以道格劳斯·霍尔特、玛格丽特·马克为代表的文化学派,关注如何发掘品牌的文化象征意义,基于对消费者文化、情感需求的识别,来设计营销信息、组织营销活动,代表作如《文化战略》等;
  5. 以肖恩·埃利斯为代表的信息学派,关注新技术与全新信息交互方式,在市场营销中的价值与作用,代表作如《增长黑客》等。

可以说,市场营销就是上述五个学派相互交融,共同迭代着的一门交叉学科。

营销学背后复杂的知识谱系,给职业经历尚浅的从业者带来了诸多不便。在商业交流中,我们之所以会有很多“鸡同鸭讲”的情况,很大程度上,就是因为不了解对方脑海中的营销底层逻辑所导致的。

同时,庞杂的知识谱系加上每一天不断涌现着的各种新概念、新逻辑,就更容易将从业者们推进“多则惑”的窘境中了。

好消息是,如果你能暂停碎片化的信息摄取,扎得更深些,先厘清营销背后的脉络,然后再来更有针对性地摄取信息,就更容易体验到这个学科的巨大乐趣,印证到上文所说的,这是一个有足够“技术纵深”的领域。具体而言,特定学科背景的从业者,一旦跨出自己的认知舒适区,就常常会收获到令自己震惊的新发现。

比如,理科背景的管理者,往往在意产品的功能性传播,然而通过接触文化学学派,则很可能意识到,通过迎合消费者的文化情感需求,同样有机会促进品牌增长;而醉心于新媒体、新技术的从业者,通过学习“营销心理学”也有可能突然意识到,基于用户心智规律来应用这些技术,效果才能得到更好的提升。

总之,以市场营销中的某一个分支为“基”,然后广泛汲取其它分支中的养分,我们就能让自己的“营销素养”加速进步!

通过上边三点讨论,我想大家更容易看清,市场营销的所谓“好”与“不好”,其实更多取决于我们对这个行业的了解深度与思考角度!“低门槛”为进入这个领域提供了方便,而“杂背景”则恰好构建起了行业的实践深度!

值得强调的是,伴随着AI浪潮的来临,当单一工种越来越容易被取代,像市场营销这种糅杂了众多学科,高度依赖从业者综合素养(尤其情感、人文能力)的复合型工种,其价值必将更为凸显!新商业代际呼唤掌握全新技术的,更高阶的营销人出现!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宝贵机遇,希望有心人紧紧抓住!

“污名化”是营销行业今天面临的真正挑战!对此,从业者们必须以更坚决的心态来一起抵制行业中的不良风气,努力为营销“正名”。至少,在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前,我们可以确保自己绝不触碰,并尽最大努力来规劝别人(尤其企业决策者),不要触碰如下行为:

  • 骚扰用户
  • 侵害用户隐私
  • 损害生态环境
  • 低俗趣味
  • 弄虚作假
  • 导致用户过度沉迷于产品

正所谓“爱人者人恒爱之”,试想,如果上述行为都能通过从业者们的努力抵制而大为减少,营销人都能从本职工作中感受到乐趣,得到用户真心认可的话,那将会是多么令人开心的事!

最后我想说的是,虽然市场营销貌似有种种“不好”,但总体上,这仍然是一个最有价值,最值得大家全情投入的领域:

  1. 市场营销是为数不多的,可以让低起点者通过努力而快速改变命运的行业!
  2. 市场营销是少有的,通过业务学习,也能让你的个人能力(尤其洞察、沟通与表达能力)得到同步提升的领域(其它很多行业都不具备此特点)。
  3. 营销类工作,还常常能让大家更容易地参与到让世界变得更好的努力中来。通过加入对社会有益的企业(或自己创建这样的企业),通过帮助这些企业做大做强,我们就有机会以营销人特有的方式,让世界发生小小改变。诚如管理大师彼得·德鲁克所言——“企业是社会的器官”,营销人可以通过帮助优秀企业做好业务,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。在我看来,这是营销工作非常大的乐趣和意义所在!

最后,我想以广告大师大卫·奥格威的一段话来和大家共勉:

“我们这些人谁都不会在半夜惊醒,为自己靠做广告养家糊口而不安。用丘吉尔的话说,我们继续做自己该做之事。在给牙膏写广告时,我们并没什么颠覆性的念头,但如果能做得更好,孩子们就不用频繁地跑去看牙医了。为波多黎各创作广告时,我没有什么‘罪恶’感。广告帮助这个400年来一直挣扎在饥饿边缘的国家吸引了工业和游客。为世界野生基金会创作广告时,我并不认为自己‘让一切变得无足轻重。’我写的广告从盗狗人手中解救了我家的狗——特迪,孩子们为此而欣喜若狂。”
《一个广告人的自白》

衷心希望更多人能够体会到营销的乐趣与意义,并选择加入这个行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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